通知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6-11-02 00:00  

鉴于我校干部队伍调整及学生工作人员目前的实际情况,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从201611月份开始,继续启动面向全校选聘辅导员助理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此项工作,根据《湖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助理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附1)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辅导员助理选聘和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人数

1、学生工作部(处)选聘5名;

2、各二级学院根据现有辅导员队伍现状申报人数,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三、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5.学业优良,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

四、时间安排

1.报名:1027—114日,应聘者填写《湖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2),报学生处岗位的交到科技楼109室袁威老师处,报各学院岗位的交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2.资格审查:117—118日,学生处、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应于119日前将推荐人选的资料报送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处确定最终面试人员名单。

3.组织考核:1111—1115日,学生处、学院组织考核,由学生处、学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

4.审批:1116—1118日,学院将拟录用人选报学生处审核,并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处一并发布录用结果,通知录用人员与学生处、学院签定聘用协议书(附3),由学校发放聘书,将相关信息登记汇总(附4)。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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