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12-29 00:00  

教电[2016]4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2017年元旦、春节以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中办国办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真情实意做好关心师生特别是困难师生帮扶救助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细致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了解实际情况、倾听师生意见建议,检查落实扶贫攻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落实好教师待遇政策,细致务实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重点看望帮扶经济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因公牺牲(伤残)教师及遗属等群体。加强与交通部门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安排好留校师生特别是内地民族班学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确保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供水供电供暖等基本生活设施正常,解决假期留校师生后顾之忧。

二、以安全教育和排查防范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假期师生安全工作。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群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重视家庭在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密切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电信网络诈骗、校园网贷等金融风险防范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冬季交通安全。加强防治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增加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防范,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积极引导师生做好社会实践安全预案,确保假期出行安全。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积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严格排查节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在校饮水饮食安全。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灾害风险预防。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工作联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做好预防。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教育系统干部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严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教教育,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应急和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强化值班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教育部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中心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举报情况进行专项汇总,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教育部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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