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8-05-30 13:25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提升师生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2018年6月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校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各地各校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培训班、观看宣传片、免费发放学习读本、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重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预防学生欺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宣教活动,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网络安全宣教活动。6月16日当天,各地各校要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网络安全宣教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要积极组织参加网络“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校、厅委直属各单位要继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二级单位、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校办企业及其他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要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危化品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各地各校要组织人员逐栋、逐户排查学校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四)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在活动月期间,开展一次以夏季消防安全、防地震、防汛减灾、防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同时,要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在演练中发生安全事故。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预防学生溺水、学生欺凌、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校园贷”、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推动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强化宣传,典型引路。各单位要注重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适时推荐给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和组委会办公室。

请各普通高校、市州教育(体)局和厅委直属单位于2018年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联系人:刘喜,传真0731-82243825,邮箱750476848@qq.com。

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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