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资助资金管理、资助工作开展和资助政策宣传情况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生资助领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8〕22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今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资助政策的严肃性;规范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坚决杜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检查内容
1.政策宣传。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之前,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是否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
2.贫困生认定。是否进行班级认定和学院认定、认定过程是否设坎、认定结果是否进行公示、困难认定标准是否清晰、认定结果是否合理。评审程序是否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程序开展评审发放工作,是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是否进行公示。
3.国家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审查是否透明、评选标准是否客观、评选程序是否规范、评选小组是否公正;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监管责任是否到位、信息管理是否有序等,重点查处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获奖受助轮流坐桩、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4.工作作风。学生资助工作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学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学生小成立2018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分组开展专项检查。
1.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若梅
成员:李正军、易曲辉、王志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处各科室负责人
2.专项检查组成员分工
(1)第一检查组
组长:李正军
组员:袁海军、曾喜银、陈 勇、高 江
(2)第二检查组
组长:易曲辉
组员:杨 宇、李乐虎、钱秋荣、张 园
(3)第三检查组
组长:王志强
组员:漆 勇、晏 磊、龚 关、李 超
四、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采用二级学院自查与学工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时间:11月20日-11月30日
1.学院自查。各二级学院、各班级按照检查内容和材料清单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查立改,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台账,并形成学院《自查报告》。
2.问卷调查。学生处组织安排学生资助工作问卷调查;二级学院随机抽取各班级学生10名左右召开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座谈会,组织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工作情况调查问卷》。
3.集中检查。学生处按照集中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对各二级学院分组进行集中检查。
(1)听取专题汇报(口头简要汇报,10钟以内);
(2)查阅资料台账(附件2);
(3)进行座谈交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问题反馈。学生处资助中心根据集中检查、学生举报和问卷调查情况,对各学院资助工作进行问题梳理和调查结果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对学院进行反馈。
5.整改落实。二级学院根据自查、座谈会和学校集中检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提交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书面)、问题清单(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和2018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台账目录。
五、工作要求
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是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学工系统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广大学生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落实。
附:1.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集中检查时间安排表
2.二级学院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备查内容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19日
附件1
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集中检查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学 院 |
检查组 |
第一组 (11月 29日) |
08:30—09:30 |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第一检查组 |
9:40—10: 40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11:00—12:00 |
商学院 |
14:00—15:00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
15:20—16:20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6:30—17:30 |
法学院 |
第二组 (11月 29日) |
08:30—09:30 |
外国语学院 |
第二检查组 |
9:40—10: 40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11:00—12:00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14:00—15:00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20—16:20 |
计算机学院 |
16:30—17:30 |
音乐学院 |
第三组 (11月29日) |
08:30—09:30 |
理学院 |
第三检查组 |
9:40—10: 40 |
交通工程学院 |
11:00—12:00 |
国际学院 |
14:00—15:00 |
机械工程学院 |
15:20—16:20 |
土木工程学院 |
16:30—17:30 |
冶金工程学院 |
时间另定 |
体育学院 |
|
附件2
二级学院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备查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是否健全
1.看各学院是否成立由学院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专业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成员是否注意回避制,同时所有学生代表名单是否公示)等组成的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可以是学院一次性发文的资助评审小组,也可以是每次相关评审工作通知发文成立)。
2.各专业年级(班级)是否成立由专业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班干部、寝室长等学生代表(成员是否注意回避制,同时所有学生代表名单是否公示)参与的专业年级(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二、文件学习与宣传发动是否做到全覆盖
1.各学院、各专业年级(班级)在开展评审工作前,是否展开评审小组成员会议、辅导员会议、班主任会议、班级全体学生会议,学习和解读评审文件,部署本学院、专业年级(班级)评审工作。
2.相关会议是否有照片,是否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以确保所有学生了解相关文件及评审方案。
三、名额分配是否公开、合理
1.各学院是否把学校分配至各学院的指标按要求全数分配至各专业年级(班级),学院是否以各种名义截留指标(如果优秀学生干部要分配部分给院级学生干部,请各学院详细注明学生干部分配方案,即各专业年级(班级)分别多少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学生会多少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学生会名额分配不能占比太高,学校占比是5%,供大家参考)。对于无法分配到各专业年级指标,如先进班级小学院可能全院只有一个指标,学院可以参考学校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各年级分配一个指标,最后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开会差额评选出最终结果并通报,所有的评选过程是否都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所有的参与人员是否在评审结果上签名)。
2.所有的名额分配方案是否是客观的,未参与主观因素,而且分配方案是否全院统一标准,是否出现分配不公现象;同时学院相关评选工作通知是否附详细的指标分配方案,通知及指标分配方案是否向全院学生公开,公示,是否在学院网站及学生qq群或微信群中推送。
四、专业年级(班级)评选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合规
1.各资助专干是否指导各专业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各级各类资助相关工作的民主评议、评选相关工作(是否召集他们开会并宣讲相关政策,同时做好相关详细会议记录,无法开会的是否以各种方式确保相关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2.各资助专干是否加强对各专业年级(班级)评选工作的监督于指导,具体督促民主评议小组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条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评议。
3.是否存在承诺请客、事后给好处、分摊指标或直接指定干部等违规操作。
五、学院评审及复核程序是否到位
1.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收集各专业年级(班级)的评审材料及结果后,是否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对班级评选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学院是否及时进行纠正并处理;
2.学院是否及时召开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是否有照片及详细的会议记录),评审并拟定学院受资助学生名单(评审小组成员是否有利用评选的机会在评审前后徇私舞弊、接受学生宴请、索取财物等)。
六、公示及反馈是否到位
1.学院所有的评选结果是否层层公示,院级评选结果是否在公示栏及学院网站双重公示,公示是否公布投诉电话;公示一定要保留照片及网站截屏图片;公示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及学生个人关键信息,过了公示期后,是否及时删除相关公示信息;
2.各级评审结束后,对于申请了,但是落选的学生,是否单独告知相关学生评选结果,并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七、其他
1.学院自查情况报告;
2.资助育人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