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9-12 15:45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

  长:若梅

长:欧阳慧

    员:于惠钧、陈艺锋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曾喜银

办公室成员:钱秋荣、丁立敏

电话:22183106

二、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请各学院严格按20199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名额指标,校资助中心统筹考虑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不同专业年级特征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全部下达至各专业年级;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国家奖学金名额。且所有的名额分配都必须在全院范围予以公开。

四、评选方法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全校共推出51名候选学生,差额评选出50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际学院与醴陵陶瓷学院专科生各推选出1名候选学生,差额评选出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落选者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则自动转为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为校级特等奖学金获得者。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本、专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包括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本专科新生、20182019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专业年级第一,且原则上上学年智育成绩排名专业年级前三名,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院系或专业年级总人数)由学院确定,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且学院需要单独报告说明推荐理由。

6)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一项校级以上荣誉;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各项表格填写及系统录入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写好,校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导出,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①段首空两个字的位置;②一律不使用书信形式,尽量不要出现“我”或“本人”字样;③申请理由200字以上;④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⑤如实、详实、全面反映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由:①段首空两个字的位置;②字数100字以上;③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④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同意推荐”等字样。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院系意见:①段首空2格;②院系意100字以上;③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推荐对象之间无雷同(如A生和B生)或与学生本人申请理由无雷同,无错漏字(标点符号);④评价全面、客观、真实,段末需有表态性语句,如“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等字样。院(系)意见中院系公章处需加盖学院公章(学工办章不能替代)。

3)学生获奖情况以2017-2018学年的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即拿着笔往纸上写字。(不能用手写体印章、公章等替代)。

5)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时间和高校意见的填写时间相差必须大于公示天数。如:学生申请时间98日、推荐理由填写时间910日,院系意见917日(院系评选是需要时间的,不可能班级一推荐,院系就同意通过,需公示)。

6)系统录入要求:按照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7)《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中的申请理由字数不超过100字,如有超过,资助中心在给评委做汇总表的时候则从100字以后删除多余部分,因此给参评学生带来的影响由各学院负责。

8)《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纸质档用A4纸打印A-I列(表格已设置打印区域,若不调动表格,可以直接打印),需各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校资助中心。

3、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特别说明:

转专业学生分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学生上学年两个学期就读专业不同的,无论是学院内转专业还是跨学院转专业,因专业不同,成绩不具可比性,原则上不予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学院不得以学生已离开此学院为由不让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

、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工作量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12920,学院宣传动员,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920930日,学院开展相关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院提交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至资助中心。

2930日上午830之前,各学院上交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所有纸质材料与电子表格:国家奖学金候选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候选人2018-2019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办公章)、20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自荐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相同的顺序依次放好到资助中心审核后退回原件)一张5寸生活照、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至资助中心。《学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表发送至3065460234@qq.com,不接受离线和在线文件。

3108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差额评选。

41015日,初审结果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

51016日,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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