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关于举报在宿舍从事商业活动的告示
2022-04-19 16:37 学生管理科 

关于举报在宿舍从事商业活动的告示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以及发送、张贴各类小广告的行为为保障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如有同学发现任何学生、单位及团体以各种名义在宿舍楼内进行出售、推销、赠送、试用等活动的;发现有非官方发放宣传单、小广告。一经发现,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校内学生:凡是在宿舍内经商的学生将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批评教育,并按照《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其他人员:如其它人员在我校宿舍内的行为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秩序,将移交学校保卫等部门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购买推销商品有风险,发现违规人员请举报

保卫处治安科:0731-22182110

学生管理科:0731-22183105

 

卫 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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