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征兵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综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按章办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
二、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兵役部门就征兵工作的相关部署,我校征兵工作自每年的4月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宣传报名阶段(4月1日—5月31日),主要工作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反馈,营造征兵工作氛围;在校学生工作会议上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学校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参军大学生网上登记报名。
第二阶段,初检初审阶段(6月1日—6月30)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天元区征兵办统一安排,组织报名大学生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学生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并签订《大学生应征入伍协议书》。
第三阶段,实地应征阶段(7月1日—7月30日前)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第四阶段,批准入伍阶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第五阶段,9月中旬至月底,根据区征兵办确定的入伍名单,为参军大学生办理补偿、代偿等相关手续。
三、征集对象、程序和办法
1、征集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当年应届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入伍。
2、年龄条件:男青年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3、即日起至6月31日志愿参军的男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女学生可直接在网上报名。所有报名入伍的学生需到校征兵办公室登记备案(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校征兵办公室设在河西校区老冶金楼B栋304房,负责咨询、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校征兵工作,联系电话:0731-22183196。
四、工作要求
征兵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标准高,为确保我校年度征集学生入伍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彻实做到: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清在高校征集大学生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对征兵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分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工作,确保兵员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扎扎实实做好服务,要认真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标准,为加强监督,廉洁征兵,把好关口,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相关指导,创新服务形式和意识。
湖南工业大学武装部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