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91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此次参加现场评价的项目包括了“2016年度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立项的项目”。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需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申报书、自评报告、填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等相关表格。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4月12日17:00前完成对应表格的填写。附件2需提交纸质档到学生工作部(处)教育与日常管理科。附件2、附件3、附件4请发送电子档至: 84781835@qq.com。
联系人:窦军伟
联系电话:22183105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