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国庆节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与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安全教育要求
1、各学院要在假期前和假期后对所有学生参加教学活动出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要销假。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组织学生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安排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做好信息收集、排查工作。
3、各学院要把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假期的一项最重要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要把安全措施逐项在思想上、行动上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的意识,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4、各学院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采取丰富多样、易学易记的形式,将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在放假前对所有学生集中开展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配合实际案例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5、放假期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集体出游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旅游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各学院在假期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及安全巡查,彻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要求学生在离校前将寝室门窗锁好,切断电源,确保贵重物品不放在寝室中,以免丢失。
假期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未经请假擅自夜不归寝,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学生假期去向统计要求
各学院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假期去向,认真落实《假期学生去向登记表》,并将登记表在学院存档保留至少1年。
三、学生假期返校要求
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各学生班级学生的返校情况,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袁威老师处,同时要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掌握未返校原因,并督促其尽快返校。
四、假期值班要求
1、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学院值(带)班领导和辅导员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通畅,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理。遇突发事件按照《湖南工业大学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处理,按要求逐级报告,分别报学生处和保卫处,与学校值班人员取得联系,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2.请各学院于9月29日下班前将《学工系统国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到学生教育管理科袁威老师。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