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提出建立“十百千万”工程,其中设置了校友助学、奖学专项计划,由校友个人或校友企业面向学校各专业建立助学金、奖学金,通过资助和奖励,激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培养在校学生的校友企业情怀,传导校友企业的品牌价值。现就校友帮困助学项目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1.提供“帮困助学、树优奖学”经费捐赠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地方校友会组织、湖南工业大学校友企业、湖南工业大学毕业校友。
2.接受帮困助学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在校的本科、专科学生,其基本要求为:
①从资助之日起,继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不含毕业生/预科生);
②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③学习刻苦、认真,上进心强,学业成绩优秀;
④无不良生活嗜好和过度消费行为;
⑤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据以2020年秋季省级资助系统录入结果为准),优先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或困难的学生。
⑥上一年度已遴选该项目“帮困助学、树优奖学”对象,还未获资助的同学纳入本年度资助,不占2021年度推荐名额。
二、实施组织
1.宣传发动:由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组织,每年5月份在学校启动当年的校友“帮困助学、树优奖学”,面向广大校友进行宣传发动。学生工作部(处)配合,面向广大学生宣传组织参评。
2.“帮困助学”项目评选
(1) 实施时间:春季学期
(2) 推选形式及流程:
① 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制定帮扶对象遴选办法,确定“2021年校友帮扶对象推荐名单”名额数;
② 学生工作部(处)结合当年度指标及帮扶遴选办法分配名额至各学院。
③ 由各二级学院依据分配的名额,从在校符合基本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遴选帮扶推荐对象;
④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组织初审。
⑤ 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审定本年度帮扶对象推荐名单,并在各类校友工作平台发布帮扶对象的个人简介,发动校友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进行定向帮扶。
(3) 帮扶名额分配:
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2021年计划对106名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帮扶,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不含毕业生、预科生),按比例分配至各个学院进行推荐报送(见下表)。
学院 |
家困生库人数 |
家困生中不含毕业生、 预科生人数 |
分配推荐名额 |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
589 |
434 |
8 |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
437 |
325 |
6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255 |
192 |
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789 |
573 |
11 |
法学院 |
180 |
130 |
3 |
国际学院 |
70 |
55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529 |
366 |
7 |
计算机学院 |
782 |
569 |
11 |
交通工程学院 |
333 |
267 |
5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758 |
485 |
9 |
理学院 |
297 |
169 |
3 |
醴陵陶瓷学院 |
85 |
40 |
1 |
商学院 |
435 |
312 |
6 |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
248 |
199 |
4 |
体育学院 |
279 |
210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467 |
302 |
6 |
外国语学院 |
306 |
188 |
4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10 |
285 |
6 |
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院 |
261 |
191 |
4 |
音乐学院 |
200 |
142 |
3 |
总计数 |
7710 |
5434 |
106 |
(4) 材料信息报送及公示要求如下:
① 报送时间:2021年5月20日17:00前。
② 公示时间: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③ 报送方式:《2021年校友帮扶对象推荐名单》纸质档盖章交至校学生资助中心,电子档发至邮箱2474119019@qq.com。
3.“帮困助学”对象确定后,由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助学对接仪式。
三、实施模式
(1) 毕业校友确定自己的定向帮扶对象后,帮扶时间不少于一年,每月支持帮扶对象的助学金为500元,每年资助10个月;
(2) 采用“一年一帮”的形式进行定向帮扶,帮扶资助方如在次年的“帮困助学、树优奖学”计划中愿意继续资助原有帮扶对象,帮扶对象必须符合当年的遴选条件,并纳入当年的总帮扶计划;
(3) 帮扶资助方的助学金应在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或每年两次(每学期一次)足额转入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指定的账户,由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向定向帮扶对象逐月发放助学金,并履行发放、签领手续;
(4) 帮扶对象如在帮扶期内违反校级校规、挥霍帮扶资金或学习成绩出现异常滑坡,经群众反映查实或所在院部调查落实后,由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终止帮扶关系,且下一年度不得作为帮扶遴选对象;
(5) 为确保帮扶的持续性和稳定度,帮扶资助方一旦与学弟学妹确定帮扶关系,在一年帮扶期内,不能终止帮扶;出现上述(4)中的情况,其帮扶助学金由学校校友会/教育基金会另行遴选帮扶对象进行接续资助。
(6) 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与帮扶资助方对接的实际情况,对“帮困助学”遴选对象分批对接、分批发放。
校友会 教育基金会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