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30号)、《湖南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湖南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及春季国家助学金转评发放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复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定结果、春季国家助学金暂停发放及转评、退役士兵(复学)国家助学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3)。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反馈至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公示地点:崇德楼105办公室旁学生工作部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
资助中心办公地点:崇德楼105
反馈及咨询电话:0731-22183106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2025年4月15日